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2143HG143F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等18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
三、采购预算: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包1—54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包55—155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包1—54采购国产产品;包55—155采购进口产品。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18条)。
3、包1—5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包53—15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包10投标人所投器材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与“3C”认证证书对应的检验报告完整彩色复印件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即“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9日11时00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时间:2013年9月9日9时30分--11时00分
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递交样品,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采购中心不负相关责任。(注: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必须粘贴标签及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标签格式及样品提交注意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样品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天河软件园高普路86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
十、开标时间:2013年9月9日11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天河软件园高普路86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包组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20000元封顶(投20个或以上包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