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消防维修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源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消防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装饰、给排水、电气等工程维修
3)工程建设地点为:辽源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园内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 年9月20日,总工期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 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