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就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LYZC2015-148
2、采购单位: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
3、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1辆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肆佰壹拾伍万元整
7、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供应商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领取招标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捌万叁仟元整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7月10日下午13:30-14:00时之前送达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2室,开标室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10日下午14:00时在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