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认证综合楼工程电梯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认证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投[2012]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旁)。
2.2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90天,安装及验收60天)。
2.3招标范围:电梯工程。办公楼载客电梯4台(兼做消防电梯)和1部无障碍电梯(兼做消防电梯),电梯载重均为1000kg,速度为2.5m/s,车库层、入口层、办公层每层停站。电梯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缺陷处理等,具体详见合同和报价范围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资质及证明文件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投标人拟投标电梯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1.2投标人拟投标电梯品牌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资质,生产厂家需具有制造曳引式客梯速度≥4m/s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投标电梯品牌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有国家认定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要求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均为安装、维修A级,改造B级及以上】。
3.1.4制造厂商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制造厂商唯一授权。
3.1.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除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投标品牌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唯一有效投标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品牌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对本招标项目的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为A级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推荐电梯品牌为:德国蒂森、天津奥的斯、上海三菱、迅达(瑞士)、日立(日本)等品牌及以上档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月 3 日开始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26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