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116号),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贺发改投资【2012】42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质检总局和贺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质检总局1/3、贺州市财政资金2/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大道与南环路交汇路口处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99.48平方米,包含综合实验楼(框架6层/3848.67㎡)、附属用房(2层/333.71㎡)、门卫室(17.1㎡)
合同估算价:1239万元人民币
要求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36日历天(本工程定额工期4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 月28日至2013年1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综合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 月28日至2013年1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 2000 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发布。
本招标项目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116号),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贺发改投资【2012】42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质检总局和贺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质检总局1/3、贺州市财政资金2/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大道与南环路交汇路口处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99.48平方米,包含综合实验楼(框架6层/3848.67㎡)、附属用房(2层/333.71㎡)、门卫室(17.1㎡)
合同估算价:1239万元人民币
要求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36日历天(本工程定额工期4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 月28日至2013年1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综合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 月28日至2013年1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 2000 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