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B143FG06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电子门岗系统开发项目
三、采购预算:3.4370万元/套。
四、采购要求:全省拟采购286套,投标人须明确每套建设费用,确定承建商后,总队与承建商签订项目建设总体协议。各支队级单位按照总队协议单套建设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支队建设数量,由支队级单位分别与承建商签订建设合同,集中安置调试,而后由建设支队单独付款,总队无需支付费用。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简要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内)。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8日起至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0日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十、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