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2013100044
二、项目名称:消防器材(金州区消防大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消防器材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灭火防护服、灭火头盔、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服、水成膜泡沫、攻坚组战斗服)制造厂家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有大连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供应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被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至谈判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
五、报名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在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新区光明街道文润金宸1-3#)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28日13:30至14:00 (北京时间),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1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28日14:00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金州大队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机构:中信银行大连金州支行
用户名: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汇入行号:302222021189
账号:721181018260002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