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HG0393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乡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316197.36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要求)
1.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乡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2. 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须在中山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9 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4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 年11月14日9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393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乡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316197.36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要求)
1.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乡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2. 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须在中山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9 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4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 年11月14日9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393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