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志丹县公安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项目项目,委托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招 标 人: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项目编号:ZD2013244
3、项目名称:志丹县公安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万元)、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期限须为开标前一年内);
4-4、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期限须为开标前半年内);
4-5、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内容:灭火器材配备 。
6、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请携带上述4-1至4-4资质项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于2013年9月04日至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609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份。(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7、统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9月25日下午1:30-2:00,西安市朱雀门里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9月25日下午2:00,西安市朱雀门里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