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瓦房店市地方税务局
2、工程名称:瓦房店市地方税务局供暖、消防维修工程
3、工程地点:瓦房店市地方税务局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概况:一标段:局部供暖维修;二标段:消防维修(具体详见图纸及采购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8、一标段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供热资质或具有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GB2级),企业近三年(2010-2012年)有供暖维修、供热设施安装、管道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二标段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0年-2012年)有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9、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0-2012年)有供暖维修、供热设施安装、管道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0年-2012年)有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10、报名要求: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近三年(2010年-2012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不少于两项)、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中心出据的社保证明原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注:外埠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必须办理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
1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9日
上 午8:30-11:00;下 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