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JQSFZB-ZC-2013-069
2、招标内容:
美术馆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施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近期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邮寄。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下午14:30-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5日下午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受理。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