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委托,就其特级防火卷帘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3-G-062号
二、招标内容:特级防火卷帘门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 投标单位要求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家,且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等要求,能确保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C、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和能确保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提供苏州市姑苏区(原平江区)检察院或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查。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原件(或公证件)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领取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设计业务联系单等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9月17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13: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须于2013年9月3日9:00至苏州工业园区锦溪街西、丰茂巷南(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项目现场),对现场施工环境、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情况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从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勘察现场确认表。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结束后,将勘察现场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由采购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投标时,勘察现场确认表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
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3年9月3日13: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会时间:2013年9月3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5、完工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进场,2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供货数量及型号由中标单位提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具体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实施安装。
6、项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锦溪街西、丰茂巷南(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项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