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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第八十七中学分校消防改造招标

   日期:2013-08-23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352    
核心提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分校围墙、大门、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分校围墙、大门、消防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分校围墙、大门、消防改造项目

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3计划投资: 306万元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分校围墙、大门、消防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基隆街以西大成北路以南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工期7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参与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8月27日(周六、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2003A)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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