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河初级中学消防给水工程-室外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横河初级中学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约200000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消防给水、室外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4.1 报名时间: 2013年 8 月20 日 至 2013 年 8月22 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河 镇分中心(横河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3#村镇建设窗口 )。
4.3 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和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公司盖章)。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4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可用网上银行,但需带电子回单,公司盖章后报名)缴入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二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8月22日下午16: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2013-33 (不得使用“宁波同城实时结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横河支行
帐 号:201000096623399
7.其他说明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控制价法 。
7.3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 横河 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更换项目经理备案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201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