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永春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龙岩段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厅以闽交建[2008]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市投资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35%,银行贷款占65% ,招标人为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尾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合同名称:福建省永春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龙岩段机电尾工工程监控、通信、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E3合同段)供货与安装合同。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双永高速公路龙岩段长约161.103 公里,路基宽
合同号 |
合同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
E3 |
合同段范围:K99+ 698~K 110+730、K257+ 750~K 260+925 工程规模: 三 座隧道。 |
2.3计划工期(至交工验收): 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工程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20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表后要求所附证明材料的原件(核对后立即退还投标人)及其复印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未按时送达或真实性核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25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www.lyzb.gov.cn)上发布。招标答疑、发布最高限价通知等在福建省龙岩市交通局网(www.lyjt.com.cn)、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www.lyzb.gov.cn)上发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