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宾馆消防系统维修改造与公安技术试验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3T151(T01)
1、招标条件
吉林警察学院宾馆消防系统维修改造与公安技术试验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计划编号:吉财采计X[20130702]-1035号和吉财采计X[20130705]-107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维修改造及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段
2.2建设规模:一标段11600平方米;二标段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学院内部;
2.4计划开工日期:一标段20日历天,二标段40日历天
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拨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一标段:宾馆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内容
二标段:公安技术试验建设工程采购及安装施工
4、投标人资格:
4.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警用装备、警用器材企业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具有枪弹实验室枪弹检验设备生产商或制造单位授权经销商,生产商提供生产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要求同时具有安装调试和培训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安装能力;承担过枪弹检验鉴定实验室建设成功案例的业绩。
4.2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生产商提供生产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或制造单位授权经销商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7、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13:00,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