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消防系统、办公家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竞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询价-0043
2、项目名称:办公设备、消防系统和办公家具
3、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3】82号
4、项目内容及分包、项情况:
第一包、办公设备,预算价:51.222万元。
第二包、消防系统,预算价:11万元。
第三包、办公家具,预算价:16.214万元。
详细数量及参数、配置要求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
竞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竞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竞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竞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标企业须具备消防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包)。
五、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竞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第一包10000元、第二、三包各5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2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响应文件必须在2013年8月5日下午2: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样品要求
第三包的投标人须提供小样,小样包括:1、基材(中纤板、三聚氰氨板、冷轧钢板、冲压件等)和油漆效果件;2、五金件(合页绞链、滑轨、拉手、锁具、连接件等);3、木皮、皮料、布料、海绵、脚轮等,(包括主要家具的颜色、材质样板等)。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时间:2013年8月5日下午2:30分
(二)询价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1号开标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