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
二、招标编号:XYZ2013NO.C84
三、采 购 方: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 购 品 目 明 细 |
数 量 |
1 |
5.5吨农用水罐消防车 |
2辆 |
六、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
七、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买方所需货物的秘密;
3、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对该货物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商、经销商的上述以上所有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_50_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9日下午13: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下午13:00 (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4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