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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商务综合楼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二次招标

   日期:2013-07-18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447    
核心提示:辽阳市商务综合楼项目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辽阳市商务综合楼项目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按规定到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该工程供货及安装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辽阳市商务综合楼项目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公告)

2.立项文号: 河新管发展建设发[2011]16号

3.招标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5.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1778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24层,总高度99.5米,目前主体已完,正处于装修阶段。

6.供货地点: 辽阳市商务综合楼项目施工现场

7.资金来源: 自筹

8.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9.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20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0.招标范围:辽阳市商务综合楼工程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以上(含500万);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具备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销售代理商提供);

4、制造商必须具有针对高压细水雾的型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证书(CCCF认证证书及型式检验报告);

5、近三年具有一项的类似业绩(1. 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价400万元(含)以上的高压细水雾系统项目;2.近三年指2010年1月至今,时间以交货验收时间为准;3.验证以合同原件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8:30-17:00

2.报名地点: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报名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复印件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非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销售代理商提供);

(6)CCCF认证证书及型式检验报告原价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

2.发售时间: 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8:30-17:00

3.发售地点: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8月12日14 时 00分

六、投标地点:辽阳市河东新城管委会二楼216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开标前到达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以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交纳。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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