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房凯旋城二期(15#、16#、20#、21#、22#、南商业楼)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中房·凯旋城建设项目核准的意见盘发改投发【2010】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锦中房京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二期住宅的15#、16#、20#、21#、22#、南商业楼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相关消防管道外线局部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锦市兴隆台区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230 万元。
2.4招标范围:二期住宅的15#、16#、20#、21#、22#、南商业楼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相关消防管道外线局部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8 月 13 日开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6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到盘锦中房京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方可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证件、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至 2013 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至 2013 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