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FTCG2013029748
2、项目名称:福田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消防系统整改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规模及特征: 对莲花派出所消防系统进行整改。
(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6)设计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消防专业施工乙级(含乙级)单位和消防设计二级单位以上(含二级)的资质条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5)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 7 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下述程序在网上报名:投标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 登记注册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投标人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 - 3 89805300- 3),于2013年7月11日~2013年7月23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方法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填写投标资格”;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 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无效。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
6、现场踏勘:不统一集中安排,各投标人自行安排。
7、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3年7月23日上午9:30前,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或另行通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9:30 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9:30 。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103电子评标室(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停车场南面,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对面)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处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帐。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帐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4、敬请注意: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或补充通知文件的内容仅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定时上网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其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7月11日
2013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