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大道安置房(北辰明珠)1#—10#楼、地下室及生活超市一标段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东大道安置房(北辰明珠)1#—10#楼、地下室及生活超市一标段消防工程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城东大道安置房(北辰明珠)1#—10#楼、地下室及生活超市一标段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231851.5m2 。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8527.4m2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83324.1 m2 。 1#-10#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上均为32层,其中2#、5#-8#楼为地下2层,1#、3#-4#、9#-10#楼为地下1层。地下车库与配套工程为框架结构,其中地下车库局部为2层。投资额约850万元。
2、建设地点:宜昌市唐家湾村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管网安装等其他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 期:同单项工程主体施工工期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 工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 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2项及以上且单项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甲方出具的验收文件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还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并经甲方盖章)。
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二个标段得分最高者,则该投标人只能保留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资格。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承诺书作出承诺(见附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多个标段提供的承诺函中承诺标段顺序不一致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3年 7 月 12 日至2013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 8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记载的备案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七、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 7 月 12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