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法院办公大楼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已由天发改【2013】33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安全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办公楼内;
②建设规模:约48万元;
③招标范围:天心区法院办公楼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及设施采购(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计划工期:50(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6、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②专用帐户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恒泰支行],
账号[800056885303014]。
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省内企业的投标人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要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办理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7)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 2013年7 月11日至 2013 年 7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每本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和清单请找业主联系)。购买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景秀路景秀江山小区一期三栋三单元706室。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纸质文件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代理公司将以纸质文件方式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该文件后应以文字方式确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7月31日15:3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南栋2楼东头会议室。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天心区政务网上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