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综合楼及卫生间维修改造、校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30605]-0831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综合楼及卫生间维修改造、校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教学楼外墙体维修、更换教室及办公室房门、卫生间改造、综合楼维修、消防改造;
2.3项目预算资金:386.5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40万元,其他资金46.5万元;
2.5工期:2013年8月25至2013年9月25日,共计32天;
2.6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421号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2.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及相应资格条件;
3.9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3.10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5000元整(人民币);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其他相关材料(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8月15日11时00分整,接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3 年8月15日11时00分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