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地址:威海市吉林路南首。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21号二楼。
三、采购编号:GQGP2013-07H28-073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消防大队个人消防设备
分包情况、数量及预算价格:
包一: 灭火器材和普通防护装备 1宗 预算金额:36.86人民币万元整
包二: 特勤救援器材 1宗 预算金额:82.64人民币万元整
包三: 特种防护装备 1宗 预算金额:36.8人民币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19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人民币2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亦可发电子邮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样品起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9:00-11:00
八、递交标书起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13:30-14:00。
九、开标时间:2013年7月26日14:00。
十、递交标书、样品及开标地点:威海市高区沈阳路108号创业大厦3楼301会议室(招商银行高新支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