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3年7月4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BSHA11306649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松湖幸福花园(中心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第二标段(11~18号楼、地下室设备安装、室外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西部研发中一路西侧
投资金额:3003659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土建总建筑面积约84097.994平方米,地下室装修面积约55829.474平方米。其中土建包括7幢住宅楼(含裙楼商业14~17号楼、11~13号住宅楼)、1幢幼儿园(18号楼)等;其中11~12号楼均为18层/栋,13号楼为24层/栋;14号楼为15层/栋,15~16号楼均为16层/栋,17号楼为11层/栋,幼儿园(18号楼)3层/1栋。建筑高度最高约74.7米;建筑最大跨度约13.1米;最高层数24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9548.512平方米。
发包范围:松湖幸福花园(中心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第二标段(11~18号楼、地下室设备安装、室外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包括:监理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等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保修期的监理及本工程交、竣工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的有关工作。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本工程竣工且经过甲方检查合格阶段和缺陷责任期,施工期暂定531天;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为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不分等级 ( ①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②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③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如因延期注册不能出示原件核对时,要求出具年审机构有效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如:建设部官网上已公告“符合延期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的网上页面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等,有效证明资料必须能清楚反映“延期通过”,并以招标人现场核实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5日15时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7月25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7月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07047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8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的信用档案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可登陆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网: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4)根据东府[2005]56号文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5)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及《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11]63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6)本工程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0 万元,招标人接受的投标担保方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有重大变更,请各投标人按东建交[2011]33号文《关于投标保证金、场地使用费和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