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的委托,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礼堂室内消防设施及电缆材料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Y2013ZFCG03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Y2013ZFCG03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2013ZFCG03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礼堂室内消防设施及电缆材料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其他货物
五、 采购预算:78.0000万元
1. HY2013ZFCG039-1(礼堂室内消防设施):38.00万元;
2. HY2013ZFCG039-2(电缆材料):40.00万元。
六、 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子包编号 |
子包名称 |
数量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1 |
HY2013ZFCG039-1 |
礼堂室内消防设施 |
1批 |
礼堂室内消防设施材料采购与配套安装 |
2 |
HY2013ZFCG039-2 |
电缆材料 |
1批 |
学生宿舍电缆材料的更换及配套安装服务 |
备注:本项目共分2个子包,投标人仅可对其中任何一个子包进行投标,同一子包不得拆分。 |
七、 投标人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3、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或二级以上)资质或三级以上资质(适用于HY2013ZFCG039-1项目投标);
4、 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适用于HY2013ZFCG039-2项目投标);
5、 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适用于HY2013ZFCG039-2项目投标);
6、 具有自
7、 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谈判文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投标货物有效经销证明复印件;(6)业绩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8)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在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近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九、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十、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函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十一、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十二、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3010室
十三、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十四、 谈判时间:
十五、 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3010室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