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的委托,对伦教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CE184
二、采购项目名称:伦教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水罐消防车 |
1 |
辆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水罐消防车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交有效的经销代理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车辆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两个或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CE184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9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西路2号伦教行政服务中心11号窗口(伦教街道办事处对面,即原伦教工商分局首层大堂)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2)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0658-1301SZTCE184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可换取发票。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7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7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一号伦教街道办事处东侧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一楼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一号伦教街道办事处东侧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一楼会议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