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交通厅物资供应站消防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30608]-0867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交通厅物资供应站消防管网维修改造工程;
2.1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2.2 招标内容:消防管网维修改造;
2.3 项目总投资额:40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河东路8号。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营业执照副本(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
(2)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
(8)其他要求: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2)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经理资格证(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5.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外埠企业须持入吉备案手续等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10、本项目开标时间:
11、发布公告媒介: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