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卫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类型:服务类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人民币45万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4.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5.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5.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5.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3.2. 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5.3.3.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5.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3.3.3.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5.3.4.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7月5日14:00-14:30
6.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3年7月5日14:30
6.3.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公布。
7.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8.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