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档案管理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是经酒泉市人民政府(酒政发【2011】107号)文件批准建设,主体工程已开工,现就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酒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项目名称:酒泉市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档案管理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3、工程地点:新城区富康路交莫高路西南角,东至莫高路道路红线,西、南至用地界线,北至富康路道路红线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5000㎡,框架剪力墙结构十一层,地上10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13040㎡,地下1960㎡)
5、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
6、计划开工工期:2013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22 日
计划总工期:146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卷帘及联动系统、AS600气溶胶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程。
三、投标人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近三年有同类工程(指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相近)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四、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项目经理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IC卡,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项目经理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上相关资料报名现场审核(留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企业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省外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和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市外企业持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必须在投标报名前一日办理完毕(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酒泉市招标办备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五、其他
1、公告时间: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2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待大厅
4、发售招标文件2013年7月4日17:00时。
发售地点: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待大厅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