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工程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0】3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弱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工程位于历城区祝甸路东首路北、西周南路西侧, 建筑面积约10866平方米。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进济施工企业须符合《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核验登记通知书》规定。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时,到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山大北路87号)报名(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报名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影壁后街19号三楼招标中心)。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简单装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济资质资格核验登记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影壁后街19号)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上发布。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