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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新妙鎮中心幼儿园消防工程等招标

   日期:2013-06-25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27    
核心提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涪陵区新妙鎮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8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鎮教育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新妙鎮新兴支路9号附28号。

2.2 项目规模:扩建中心幼儿园约1000平方米。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新妙鎮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消防工程和设计标高±0.000以下平均6米(土层4米,软质岩2米)以内的基础工程以及施工图、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本工程基础及主体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构造柱、地坪等零星混凝土均按现场自拌混凝土计算;2、普通木门(M1221), 由业主自行采购,投标人只计算安装、五金、门锁、拉手、油漆及安装费用;3、设计施工图JN-01、JN-02、JN-03暂不纳入预算和报价;4、设计施工图中已建房屋外墙装饰不纳入预算和报价,已建房屋厕所给、排水不纳入预算和报价;5、室外给排水按施工图SS-03、SS-04纳入预算和报价(施工图SS-03中生化池除外);6、余土暂不外运;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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