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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人民医院综合楼消防工程招标

   日期:2013-06-19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507    
核心提示: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招标条件
 
新邵县人民医院外科、急救中心综合楼建安工程项目由邵阳市发改委以邵市发改社[2013]121号文、新邵县发改局邵发改[201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0%和单位自筹80% ,招标人为新邵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医院外科、急救中心综合楼建安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
 
2.3  规模: 占地面积12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土建(包括土石方、桩基础、主体土建、装饰工程(不含二次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含水电、消防、照明、管线预埋)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还必须符合邵检会〔2010〕1号文件允许参与投标的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开标前资格审查确定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二),“评审计分排序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Ι)”。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0万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1550165050000702
 
6.2投标保证金转账时间按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新建招领字〔2010〕01号文件的规定交纳。
 
7.投标报名
 
7.1凡符合本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报名期内,如为省外企业报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证、安全员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查验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7.2报名地点: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酿溪镇文化路27号)。
 
7.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8.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各每套售价400元,在新邵县人民医院会议室购买,售后不退。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押金2000元.
 
8.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9.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月 15日 9时 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锦泰广场)。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
 
10.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 年 7月 15日 9 时 00分,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分。
 
10.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3 年7月15日 9 时 00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同时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办理备案登记,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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