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建房小区(Ⅰ)期给排水及消防管道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统建房小区(Ⅰ)期配套工程 已由石河子南山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石南经发【2013】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统建房小区(Ⅰ)期给排水及消防管道材料采购
2.2 供货地址: 石河子南山新区
2.3 建筑规模: ㎡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 材料采购 招标的范围如下:
统建房小区(Ⅰ)期给排水及消防管道材料采购,包括: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复合管热熔套、三通、弯头、变径、铸钢法兰止回阀、法兰套筒伸缩器、法兰水表、铸钢法兰闸阀、铸钢法兰片。(具体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管道生产、供货能力的厂家,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
(2)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提供当年相应材料的检测报告(必须为国家级检测报告)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月 17 日至2012年6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河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当年相应材料的检测报告(必须为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3年 6月 日至2012年6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2013年 6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