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黄兴车辆段单体建筑(除综合楼外)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以下简称“黄兴车辆基地”)地理位置处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地块位于浏阳河东岸、轨道交通2号线终点站光达站站后北侧,距武广客运专线长沙新客站约
黄兴车辆基地占地面积
黄兴车辆基地除综合楼外其余单体建筑包括检修主厂房、运用库、门卫一、门卫二、压缩空气站、调机及工程车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车间、材料棚、汽车库、洗车机库及控制室、试车间、危险品存放间、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蓄电池间共16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黄兴车辆段单体建筑(除综合楼外)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2、投资估算:约170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黄兴车辆段各单体建筑物(综合楼除外)的防排烟系统(通风兼防排烟功能的系统在本工程范围内,包括排烟风机及现场控制柜、补风机及现场控制柜、风管、管道、风口、风阀、保温、附件);水消防系统(包括阀门、管道、室内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水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附件);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包括防火门窗的材料及五金配件防火锁、闭门器、顺序器、合页、暗插销、门把手、遇火膨胀密封条、防火玻璃)的设备材料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仓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即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图纸、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以来必须具有一个(含一个)以上的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2010年以来必须以同等职位承担过具有一个(含一个)以上的以往工程业绩;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和有效的社保证明(开标截止前3个月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4、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为:2010年以来单项合同(不接受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中签署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
若投标人以往工程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以分包形式承担的,须提供分包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相关证明等,且须同时提供彩色影印并加盖总包方公章的总包方的总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 14 日至2013年 7 月 10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黄兴车辆段单体建筑消防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 6 月 19 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十一、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的信息作为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2号窗口进行办理)。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