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世峰工贸有限公司罪犯劳动用房消防设施工程已由内恒正安监[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内蒙古世峰工贸有限公司罪犯劳动用房消防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高路四公里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院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370.38㎡,计划总投资为200万元;
2、计划工期:
3、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新建消防泵房(含设备)及供给服装加工厂房使用的外网消防、给水管道;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5、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7 日至 2013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详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 6 月 14 日 下午15:00
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持授权委托书到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