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1)587号、湘发改招[2011]1936号、湘发改资[2012] 13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诚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 人:湖南省湘诚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消防安装Ⅱ标段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鹅羊山村
建设规模: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占地面积345.86亩,净用地面积254亩,地上建筑面积50.80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万㎡,建筑物层数26-33层;其中A地块30.9162万㎡,B地块15.7212万㎡,C地块16.2338万㎡。
投资规模:本次招标约2100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同时通过消防部门专业验收
要求工期:总工期Ⅱ标段480天(日历日),且须在室内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后90天内完成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准。
招标范围:
Ⅱ标段: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B地块(15.7212万㎡)+C地块(16.2338万㎡),共31.955万㎡消防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卷帘、配电间灭火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及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
3.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消防工程项目招标拟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在Ⅰ标段、Ⅱ标段中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沙分行
帐 号:5300 0950 1008 888
5.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消防安装Ⅱ标段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鹅羊山住宅小区二期消防安装Ⅱ标段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资格审查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即日~2013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7:00 时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四楼大厅大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99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