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汽新档案馆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经字【20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一汽新档案馆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2项目性质:消防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创业大街培训中心主校区。
2.4招标范围:消防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13年7月1日,计划竣工2013年8月30日,工期61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近三年承建的消防工程不少于三项业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级)资质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4请携带U盘,便于复制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