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易地新建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消防及空调通风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投【2012】52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易地新建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消防及空调通风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以北,开元路以南,越川路以西,健康路以东;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13500平方米);建设造价约3700万元;计划工期:与装修工程同步,计划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工;招标范围为易地新建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消防、空调通风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壹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 月 7日上午09:00至2013年 6 月 13 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
4.4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