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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器材及设备采购公告

   日期:2013-06-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85    
核心提示: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供应商须具有经营消防设备、器材业务资格。 4. 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询价;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采【2013】136、128号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要求,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办事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徐家棚街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器材及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 采购编号:WCZFCG-13-E-75

二. 询价内容

1. 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器材及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按照采购人所需货物的配置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并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

3.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供应商可对下列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

序号

询价内容

数量

用途

交付期

付款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A包

消防器材

1批

消防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付清;按政府采购方式结算。

11.4

B包

背负式灭火枪及空气充填泵

1批

消防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

6.9

4. 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二)具体技术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供应商须具有经营消防设备、器材业务资格。

4. 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询价;

6.  通过报名审核。

四、询价事项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3年 6月 5日起,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

2、报名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文件(本地售后机构的登记文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同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被委托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一。

3、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2013年 6 月5 日起,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审核,办理报名手续后领取。

4.供应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 月18日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荆南街14号(武昌区政府机关胭脂路办公区1号楼209室)

5.报价时间:2013年6 月18日9: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荆南街14号(武昌区政府机关胭脂路办公区1号楼209室)

6、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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