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协作办公室委托,对“主力、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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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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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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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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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泡沫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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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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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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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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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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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7.3整车必须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3C认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复印件(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投标供应商的计算: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 9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