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县水利局消防水带等采购二次招标
日期:2013-06-03
来源: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
380
核心提示:(1)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合同包1中的PE输水管投标人投标产品须通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水利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MSZB 2013-070-1(2013连江财购计[020-1]号)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县水利局消防水带、PE输水管、电缆线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消防水带、PE输水管 |
抗旱物资 |
抗旱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水利局 |
13805072068 |
连江县 |
电缆线 |
抗旱物资 |
抗旱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水利局 |
13805072068 |
连江县 |
|
3、预算资金:46.49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3-06-04至2013-06-18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林辉 |
7、联系电话: |
0591-87602553 |
传真: |
0591-87537741 |
公司网址: |
|
E-mail: |
ms-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合同包1中的PE输水管投标人投标产品须通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5、合同包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属于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信息化局(闽经贸运行[2012]138号中规定的包括前三期和最新的厂家均可)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3-06-26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3-06-26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17120101400012872 |
|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3-6-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