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消防大队庐山中队消防器材等采购
四、项目编号:LSP-2013-046
五、简要情况说明及理由:
沂水县公安消防大队庐山中队消防器材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该项目包括A包:泡沫消防车一辆、B包:水罐消防车一辆,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内容规定合理,无歧视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未受到质疑等且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该供应商投标报价A包:690000.00元,B包: 685000.00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05月30日起至2013年06月0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反馈至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或沂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