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招标范围:济南市廉租住房清河新居、裕辛苑小区工程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工程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资质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或批准件);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济南市消防支队备案证明,具备以往类似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3年 5月30 日至2013年6月0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批准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济南市消防支队备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具备以往类似业绩证明(需提供如检测合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 报名地点: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奥体西路龙奥大厦C区)。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6.投标文件的递交另行通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