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消防器材装备
2 项目编号:CG2013085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呼吸器36具、防护服50套、有毒气体检测仪1台、多功能担架3个、机动链锯2台、无齿锯1具、液压扩张器2台、移动照明灯组1组、16型80㎜水带100盘、16型65㎜水带150盘、机动消防泵2台、移动供气源1套、A类泡沫液5吨等消防器材装备1批,共一个标项。
二、投标人资格
1 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申领招标文件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335508504
账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账号:1204085029219017818
四、招标文件的申领
1 招标文件申领日期:
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
2 招标文件申领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 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申领招标文件;
4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5联合体申领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及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