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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分行新增办公场所消防工程等项目安装招标

   日期:2013-05-2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62    
核心提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委托,对佛山分行新增办公场所及南海支行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及110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3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分行新增办公场所及南海支行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及110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01

佛山分行新增办公场所及南海支行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及110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1

9177143.86元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何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和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单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勘察现场时间2013年 5 月 30日。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承业大厦,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7-82903801 手机:13927700122。逾期请自行勘察现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6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6月14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把“投标确认书”传真通知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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