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的委托,对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五号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及维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NJLZFCG201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五号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及维修工程
三、采购预算:19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五号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及维修工程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人民币199万元 |
注: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职称),相关专业设计工程师2名、施工员3名、安全员至少2名,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至少各1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6)符合资格规定的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表和任命书原件,以及全部项目管理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证、最近一年的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电话查询路径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需到场签到。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5月22日起至2013年5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楼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