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河口市财政局河财采计[2013]123号计划函要求,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老河口市消防大队的委托,拟就其所需小型消防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老河口市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HKZFCG-2013-XJ11号
三、项目内容:2吨多功能水罐消防车(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本地区相同车辆的业绩不少于三份。
五、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和资料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递交报价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密封形式送达至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老河口市市委党校五楼),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