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沈阳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招标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09】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消防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南街132巷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6 月 10 日开工至 2013 年 8 月 10 日竣工,计划工期 6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一级注册建造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造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二、报名确认要求: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回执、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确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至 2013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地点)同时进行投标资格确认。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至 2013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